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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一审刑(5)
时间:2013-07-03 21:06  点击:
  11、证人吴**的证言,证实2008年5月31日16时许,其在天涯上看到一个帖子。大致内容是“广西9月份将有9级大地震”。其点击后看见帖子内容称自己有朋友在广西,听说广西将有9级大地震。文字下面还附有一张广西地震网网页的截图,上面横幅广告和标题写有“广西近期将发生9级以上重大地震 请市民尽早做好准备”。其回了一个帖子“是不是真的?”。当时已有七、八个人回帖子了。
 
  12、证人董**的证言,证实2008年5月31日,被告人陈智峰在江苏省太仓市阿凡提科技公司工作时,用其自己的清华同方电脑上网的事实。
 
  13、被告人陈智峰的供述,证实2008年5月3日下午14时左右,其在公司使用自己的清华同方笔记本电脑入侵广西地震局官方网站,删除了该网站的超级管理员用户,添加了一个超级管理员,然后将该网站上方的图片篡改成自己做的图片,还将网站左边的滚动信息全部篡改。另到网易上发布帖子。6月1日21时许,其登录广西防震减灾网,发现被其篡改的网页已被修复,即利用nbsi3(注入程序软件)的软件程序获取该网页的管理权限后,上传clean.bat(批处理程序软件)软件程序至该网页上,将广西防震减灾网计算机服务器D盘内的数据和应用程序全部内容进行删除。6月3日10时,其登录广西防震减灾网后发现被其删除的网页已恢复,又用相同的方式入侵广西防震减灾网将网页内容删除。
 
  14、关于广西防震减灾网站服务器数据的说明,证实广西防震减灾网网站文件存放在位于广西地震局七楼机房曙光牌刀片式服务器内。存放目录为D“news-system(汶川),该文件夹保存有网站的网页文件、网页图片等所有网站正常运行必须的文件。被告人陈智峰于2008年5月31日、6月1日、6月3日三次删除存放网站文件的服务器的D盘中所有文件及C盘(服务器的系统盘)的部分文件。文件被删除后导致该服务器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网站无法访问也无法进行维护,重启该网站服务器,无法进入系统。
 
  15、证明一份,证实广西地震局曙光服务器因被破坏而进行维修的事实。
 
  16、关于动用警力、财力的情况说明,证实广西警方为侦破本案先后调动江苏、广西等7个省市网监及刑侦部门警力245人次,支出办案经费2.5万元。
 
  17、关于被告人陈智峰在互联网散布恐怖信息的情况说明,证实被告人陈智峰于2008年5月31日以“大家去看广西地震局的网,上面发布了地震预报 广西要地震了”为题发布在网易的“时事”栏目中的帖子,截止6月5日,网民点击量为1324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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